也是有這樣的個案的
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,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: 「死刑的意義在於,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,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,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,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。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,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。可是,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,已經重生的"善人"的性命。很殘忍,很冷酷,是不是?是的!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。相對的,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,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,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。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,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。」 轉載自"更新變化=蛻變--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" 請去網址看文章吧... 現在一堆事情都被無限擴大,所以我決定了!!所有事件都要用"這只是個案"來反駁>A " 以上。(